港澳臺主體注冊商標簡要說明
〔商標注冊所需材料〕
以港澳臺企業名義在中國大陸地區申請商標注冊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如公司注冊證明、商業登記證等;
2、高清商標樣稿,JPG格式圖片;
3、大致確定商品或服務項目。
以港澳臺自然人/個人名義在中國大陸地區申請商標注冊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如護照、身份證等;
2、高清商標樣稿,JPG格式圖片;
3、大致確定商品或服務項目。
〔商標注冊流程〕
1、商標查詢;
2、簽署商標注冊申請文件;
3、繳費,提交申請;
4、申請提交后2-4個月發放《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
5、申請提交后9個月,商標局發布初審公告;
6、申請提交后12個月,商標局發布注冊公告,制作并發放商標注冊證;
注:整個商標注冊申請周期預計13-15個月。
〔臺灣地區商標注冊申請人要求優先權有關事項的規定〕自2010年11月22日起,臺灣地區申請人自其商標在臺灣地區第一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工商總局商標局就同一商標在相同商品上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可以要求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