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的重要性
商標有效期是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記載于《商標注冊證》上。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申請續展商標注冊;在此期間未能及時提出申請的,商標局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很多商標權利人,認為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貴很多。殊不知,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注冊證書申請續展后不用進行實質審查,就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10年。而商標重新申請,除了進行形式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遇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在先權利,或有不符合現行法規的情形,新申請會被駁回,從而喪失商標權。10年里,商標法規及審查標準均有了很大變化,這是10年前可以注冊的商標,10年后重新申請卻被駁回的重要原因。
有的權利人沒有在法定期限內提交商標續展申請,以為重新申請就可以了。其實,好的商標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許正因為這一失誤,而把商標權利拱手相讓,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然后再考慮花高價買回來……一念之差,后患無窮。因此,商標權利人一定要清醒地意識到商標續展工作的重要性。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 |
|
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
|
![]() |
|
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或有效身份證明) |
|
|
|
|
|
|
|
![]() |
|
商標代理委托書 |
|
![]() |
|
商標注冊證復印件 |